江门市办理居住证所需要房屋证明材料


【江门市办理居住证所需要房屋证明材料】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馆出具的住宿证明,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等 。

居住处所证明:
1.房屋所有权证;
2.购房合同;
3.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4.房屋租赁合同;
5.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 。
注意:居住证所证明仅是申办材料之一,仍需准备其他申办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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