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古代,婚姻制度还不够完善,所谓“夫妇之道,有义则合,无义则去” 。直到唐宋时期,才有所改善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讲讲古代的离婚制度,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
【揭秘古代离婚制度 揭秘古代离婚制度的电视剧】我国古代虽然是男权社会 , 妇女需要“三从四德”,但男子是不可以任意休妻的,因为夫妻的离异同受家族观念的支配,也为法律所限定 , 还受到情与理的约束 。据《白居易集》记载,妻子给在田里耕种的丈夫送饭时,路上遇到饥饿的父亲,便把饭菜送给父亲吃 。丈夫在田里等得饥饿,非常愤怒 , 执意休妻,妻子不服,于是告到官府 。白居易判决时说:“按照妇女的德行标准,妻子理应顺夫 , 然而报答父亲恩情乃出于天性 。所以,应先将饭给父亲吃,丈夫在其后 。由于孝亲重于事夫,故丈夫终不可休妻 。”
由于古时候十分重视社会关系的稳定 , 离异总不被提倡,所以离婚率是很低的 。《易·序卦下》说:“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 。”《管子·小匡篇》也有“士三出妻,逐于境外”的条文 。东汉的冯衍,年老出妻,遭人批评 。宋代以后,士大夫多认为出妻的人没有品行 。至于一般农村,出妻的情形更为少见,这是受到经济因素的限制,离婚使家内劳动力减少 , 再娶的负担也很重 。此外 , 名分观念也有影响,在“夫妻义重”的普遍想法下,也不敢轻言离婚 。由此可知,琴瑟和鸣的婚姻理想,不但表现在婚姻的缔结、维持上,也限制了离婚趋势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