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特定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参保原则 汕头特定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参保原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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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和自愿参保原则,从业单位可在生产经营所在地为其从业人员办理单项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并按本办法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其缴费所需资金由各相关参保单位负责 。

从业单位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自愿选择为其所使用的从业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的 , 不作为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依据 。双方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
拓展阅读:
待遇规定
【汕头特定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参保原则 汕头特定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参保原则规定】特定从业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后 , 与普通劳动关系人员一样享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待遇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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