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上申报(预受理)
登陆“广东省就业创业专项资金补贴申报平台”(http://www.gdhrss.gov.cn),也可从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shantou.gov.cn/hrss)→办事指南→就业创业资金申报登陆 。个人用户注册,注册后登录系统 。申报对象应自行妥善保管好账号、密码 。如实、完整填写补贴申报信息并提交申请,注意资金系统中“受理地点”按申报渠道选取相应区县 。
2.提交纸质资料(受理)
个人在网上提交申请后,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在10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纸质材料 。对申请表格等材料,应填写清晰、完整、准确 , 以免影响补贴申领 。
3.审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纸质资料申请后 , 按月集中汇总审核 , 于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月受理申请的审核工作 。在审核过程中,查验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并将通过社保系统内部查核的社保缴费情况资料归并到申请资料中 。
4.公示
对符合条件的 , 将享受补贴的单位名称或人员名单(含身份证号码,注意隐藏或遮挡身份证号码部分数字)、补贴标准及具体金额等信息通过政府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7天 。
5.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申请表》上出具审批意见,并发出拨款意见 。拨款意见应包括有关资金统计信息(按TK12报表的有关补贴细项、支出金额、享受政策人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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