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居民医保报销规定 肇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条件】肇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条件
(一)本市户籍及持本市居住证非从业城乡居民 。
(二)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高校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及科研院所等院校、中小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 以及幼儿园学生 。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再重复参加居民医保 。
肇庆城乡居民医保中途参保对象有哪些?
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内发生下列情形的城乡居民,提供相关依据材料,可在年度中间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 但不得重复参保,缴费标准为全年度个人缴费标准:
(一)终止或中断职工医保关系的人员 。
(二)本市行政区域外转入本市各类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 。
(三)新出生婴儿 。
(四)新迁入户人员 。
(五)刑满释放人员 。
(六)退役士兵 。
(七)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
(八)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人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