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认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 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之前 , 补贴通过银行“一卡通”存入残疾人账户 。
对享受两项补贴的残疾人 ,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停发补贴金
【丹东残疾人补贴发放时间 丹东市残疾人】一、经治疗或康复训练后残疾程度减轻 , 达不到享受补贴标准残疾等级的;
二、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员 , 不再是低保对象或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的;死亡或户口迁出本市的 。
如有上述情况,享受补贴的残疾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等委托代理人 , 应及时主动向申领部门报告 。
对于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补贴金的;在领取补贴金期间残疾病情好转或残疾等级调整后未如实申报、变更的;不再符合补贴标准而未及时停发补贴的享受“两补”人员,有关部门将停止其补贴金发放并追缴已领取的补贴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