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感情破裂的解释 夫妻感情破裂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感情破裂的解释 夫妻感情破裂司法解释


夫妻感情破裂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感情破裂的解释 夫妻感情破裂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 ,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 , 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 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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