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1、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出入境口岸通行 。
2、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 。
3、大陆居民往来台湾的旅行证件系指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
4、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实行逐次签注 。签注分一次往返有效和多次往返有效 。
二、受理条件
【银川非旅游赴台其他签注签发办事指南】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 。
符合急事急办条件以下情形之一,符合急事急办条件
1、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
2、留学开学日期临近的;
3、前往国(境)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4、紧急商务的;
5、已购买机票(车票)且时间紧急的;
6、其他紧急情形 。
以上情形,还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
三、收费情况
往来台湾通行证每证60元,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 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 。
四、所需材料
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点击查看
2、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
3、台湾定居的证明
4、属国家工作人员的需提交单位意见:点击查看
五、办理地址
银川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177号银川市民大厅A1厅银川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电话:12367
工作时间:夏季: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冬季: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