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申领材料

韶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申领材料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申领材料: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2、申领死亡待遇遗属的有效身份证件
3、参保人银行账户全部注销的,提供申领死亡待遇遗属的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或借记卡
4、广东省社会保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5、申领死亡待遇的遗属不是参保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 , 提供参保人不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材料(死亡待遇发放至参保人账户或单位账户的,无需提交改材料)
6、代为领取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授权委托书
【韶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申领材料】7、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 , 提供单位盖章的非因工死亡情况说明;其中具有视同缴费权益且未核定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应先参照《审核历史信息业务办事指南》提供资料申报审核视同缴费年限 。
8、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或借记卡(参保人领取养老金的银行账户未注销的,可优先提供该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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