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外迁入-投靠父母办理
办理材料
1、市外迁入-投靠父母
2、出生证
3、居民户口簿
4、居民身份证
5、户口迁移证
6、入户申请表
办理要求
申请人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如提供假情况,假证明材料,申请人需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网上审核通过后 , 须带齐资料原件到户籍地窗口核对后,才能正式办理迁移手续 。
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方最新消息为准 。
【拓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72号)的要求,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7〕24号)的工作部署 , 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
其中:制定实施配套政策
(十)落实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可规范接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 。完善并落实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异地就医结算办法,妥善处理医保关系转移中的有关权益,加强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管理服务,确保基本医保参保人能跨制度、跨统筹地区连续参保 。(市人社局牵头,市卫计局等单位参与)
【汕尾子女投靠父母入户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十一)落实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等政策 。加快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规定享有养老保险待遇 。确保进城落户农民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享有最低生活保障的权利 。(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地税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示:以上拓展信息来自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发布,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方最新消息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