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兑现条件
已申领到住房券的申请人购房后,在规定时间内向县人力社保局申请兑现“企业人才住房券”(本年度已兑付的不可重复申报),申请兑现时申请人必须全职在嘉善工作 。
二、申请兑现方式
(一)申请兑现时间
申请兑现时间从2023年9月15日起至2023年9月25日止,逾期不再受理本次兑现 。
(二)申请兑现流程
1.网上申报(2023年9月25日前):符合兑现条件的人才登录“浙里办”APP,完成注册后搜索“嘉兴人才码”,进入二级页面“嘉善人才码”,点击资金申领板块的“企业人才住房券”栏目,进入申请页面,选择申请类型为“企业人才住房券兑付”并按要求完整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
【嘉兴嘉善县企业人才住房券兑现条件及兑现方式】
2.用人单位审核:2023年9月25日前,各用人单位登录“嘉兴人才在线云平台”网页版 , 根据申领条件对人才的相关申报信息进行网上审核,主要审核相关材料完整度及与所填信息的匹配度,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及时通过审核 。
3.人社部门初审:2023年10月8日前,县人力社保局对通过企业审核的申请人进行网上初审 。
4.现场提交:2023年10月11日前,已通过网上初审的申请人登录“嘉兴人才在线云平台”网页版,打印《嘉善县“企业人才住房券”资金兑付审批表》,经本人签字及单位盖章后将申报材料递交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将申报材料集中报送至县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和职业能力建设科(谈公北路135号南楼103) 。
5.人社部门终审:县人力社保局对纸质资料进行确认并在网上进行终审 。
6.兑现资金:县人力社保局终审后汇总符合兑现条件人员名单,按政策规定的比例分次逐年兑现,资金将直接汇入申请人个人账户 。
(三)申报材料
1.《嘉善县“企业人才住房券”资金兑付审批表》(由申请人在“嘉兴人才在线云平台”内生成、下载并盖章);
2.企业人才住房券(由申请人在“嘉兴人才在线云平台”内生成、下载并打印);
3.申请人在嘉善已购买房屋的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在嘉善已购买房屋的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三、其他要求
1.申请人务必如实申报,申请人签名处必须本人亲笔签名 。
2.“企业人才住房券”实行实名制管理,仅限申请人本人使用,且房屋所有权须为申请人一人或申请人与配偶、申请人与子女、申请人与父母共同所有 。
3.个人或单位如有弄虚作假,获取补贴资金的,将追回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
联系电话:0573-84126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