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桂林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及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乡镇企业及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城镇职工;其他应当参保的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失业保险所为依法申报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办理参加失业保险登记手续
办理材料
1.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
2.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参加失业保险人员情况表》;
5.《年度会计报表》;
6.《年度劳动情况统计表》;
7.职工工资名册 。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到桂林市失业保险所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单位初次申报失业保险需要提供的证件材料》、《失业保险申报缴费程序》和《桂林市缴纳职工失业保险基金手册》
2.如实填写“参加失业保险人员情况表”,并加盖公章
3.按照填报说明录制有单位信息和参保人员信息的U盘
4.市失业保险所在《社会保险登记表》上盖章确认
5.用人单位凭《社会保险登记表》在市失业保险所审核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 , 缴费基数确认后,用人单位按月到市失业保险申报缴费 。
审核通过的 , 失业保险所为参保单位及其职工个人建立基本信息 , 并将有关资料归档 。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缴纳职工失业保险费手册》
办理地点
地址:桂林市依仁路24号
联系电话:0773-2858702
桂林各区县市的社保中心联系方式一览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内
【桂林失业保险参保指南 桂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官方网站】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