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企业申领失业保险指南 桂林失业登记

桂林企业申领失业保险指南 桂林失业登记

一、用人单位应及时办理失业人员告知手续
【桂林企业申领失业保险指南 桂林失业登记】用人单位应在终止或解除职工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持以下材料报送失业保险待遇科业务窗口(如果用人单位超过15日后才办理失业告知手续的 , 应提交“逾期办理失业告知手续情况说明”,理由正当的,失业保险待遇科批准后方可办理):
用人单位办理失业人员告知手续时应报送的材料:

 ?。ㄒ唬妒б等嗽泵ジ嬷怼罚?
 ?。ǘ妒б当O战煞鸭锹忌蠛吮怼罚?
 ?。ㄈ┍坏ノ豢⒊⒔獬投贤娜嗽庇μ峁┙獬拇砦募凰叫探獬投贤? ,要注明是哪一方提出协商;
 ?。ㄋ模┎檠榈痹抡鹘刹棵乓迅钦碌纳缁岜O占踉北恚?

 ?。ㄎ澹┎檠橹肮だ投贤?
 ?。┨峁┤耸碌蛋福ㄓ惺油煞涯晗薜闹肮ぬ峁?
 ?。ㄆ撸└闹破笠祷蛘咂撇笠荡笈獬肮だ投叵档?,应提供以下材料:
1.改制或破产企业的批文;
2.企业职工安置方案;
3.劳动行政部门对职工安置的处理意见和安置费用的分配意见(批文);

4.职工领取经济补偿金的证明或领取补偿金名单 。
 ?。ò耍┚眯圆迷?,裁员人数二十人以上或裁员不足二十人但占职工人数10%以上的,应提供行政部门的审批意见材料 。
 ?。ň牛┲醒搿⑶舻ノ槐ㄋ褪б等嗽背鲜霾牧贤?nbsp;, 应提交自治区社保局出具的《委托核发失业保险待遇证明》;
 ?。ㄊ┤绻坝小妒б当O崭鋈私煞咽植帷泛汀堆媳O战煞咽植帷返?nbsp;, 请报送材料时一并带来 。
注意事项:
1. 失业保险待遇审核通过的 , 用人单位应及时将《失业保险缴费记录审核表》交给失业人员,以便于失业人员及时申领失业保险金 。
2.失业保险待遇审核不通过的,用人单位也应及时将《个人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告知书》交给失业人员 。
业务咨询电话:0773-2881023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