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谷(小学+初中)转学条件
凡因家庭迁居、户籍迁移等原因,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符合我区转学条件:
(一)适龄儿童户籍和法定监护人(指父母)房产均在高新区(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二)非武汉市户籍适龄儿童 , 其法定监护人(指父母)房产在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 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回户籍地入学确有困难,监护人户籍在高新区或持有高新区居住证(居住证或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光谷六小转学 光谷小学+初中转学条件一览】
(三)非武汉市户籍适龄儿童 , 随监护人租住在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 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回户籍地入学确有困难,监护人户籍在高新区或持有高新区居住证(居住证或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四)适龄儿童户籍为高新区的集体户、社区公共户、空户或搭户的,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 , 按照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入学;
(五)深入实施“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凡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高新区的人员,其子女户籍未迁入我市的,按照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入学;
(六)港澳台适龄儿童,其监护人户籍在高新区或持有高新区居住证,按照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入学 。
注意事项:
(1) 适龄儿童户籍在武汉市其他区(或非武汉户籍的适龄儿童 , 其监护人户籍不在高新区或未持有高新区居住证),不符合高新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需回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
(2)申请前请仔细查询拟转入学校学位情况,有学位的可以直接申请 , 没有学位的请选择调剂 。是否有空出学位,以平台数据为准,具体解释以学校为主 。符合转学要求,如仅选择“排队”的学生,则如有学生转出,学位空出,按次序安排;如无学生转出,无学位空出,则不再统筹安排学校 。
(3)高新区房产指房屋坐落在东湖高新区教育局划定的义务教育入学服务范围内具有70年产权的普通住宅(需为监护人100%产权),并实际交付入住,不含商业用途和经营用途的酒店公寓、LOFT公寓、写字楼、商铺、厂房等 。还建房、自建房及单位房改房必须具有永久使用权 , 并能提供相应凭证;
(4)小学一至四年级申请转入到东湖高新区学校的,必须当年年满6周岁(截止8月31日)入学;
(5)高新区区内严控转学,平台不提供区内转学申请 。“人户合一”的学生确有转学需求的,须向片区内拟转入学校自行申请,学校视学位实际 , 决定是否接收 。
(6)对于信息填写不全或资料上传不符合要求的转学申请将不予通过;填写虚假信息或证件做假的行为,将列入东湖高新区入学诚信黑名单,为不影响学生入学,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