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人才落户受理范围

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人才落户受理范围

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受理范围
【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人才落户受理范围】符合《细则》第一条“服务范围和对象”的第二类对象,即“单位” , 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 含留学人员)、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 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如符合“个人”办理规定的条件,可到姑苏区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申请办理落户);

2、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如符合“个人”办理规定的条件,可到姑苏区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申请办理落户) 。
3、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 , 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
咨询电话:0512-65815515
办理地址:干将西路288号1楼1-4号窗口
网站链接:http://hrss.suzhou.gov.cn/szrc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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