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苏州养老保险缴费时限

苏州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苏州养老保险缴费时限

缴费年限:
1.不满45周岁的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
2.参保人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应逐年延缴,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 。
3.达到65周岁时仍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但一次性补缴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

缴费时间点:
1.参保单位于每月申报期内 , 到社保关系所在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参保、停保申报手续 。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单位,可根据功能设定,在上述申报期内 , 通过“网上申报平台”办理 。

企业参保单位的申报期为每月11日至次月7日(截止至17:00),机关事业单位的申报期,养老保险为每月1日至月底 , 其余险种为每月11日至次月7日(截止至17:00) 。

2.申报期截止后 , 社保经办机构于10日前进行结算,确定各参保单位当月社会保险费应缴数额 。参保单位可于每月11日后,至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窗口,或使用自助打印设备(限已办理经办人实名登记的单位),或通过“网上申报平台”打印《社会保险费月度结算表》 。
【苏州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苏州养老保险缴费时限】3.参保单位应于每月22日前将应缴的社会保险费,解缴至其在税务部门指定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险费缴费专户”(已开设地税纳税专户的可合并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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