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申请书怎么写 再次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书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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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书通常是在案件判决生效后,被判令具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拒不履行义务,当事人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的文书 。该类文书在书写时,首先应当列明申请人 , 被申请人信息 , 然后写明执行背景,即大致写明依据某某生效判决,某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先请求法院予以执行立案 。接下来另起一段列明你所请求的内容 。最后应当在文书附上生效判决一份 。

法律依据:【强制执行申请书怎么写 再次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书怎么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 , 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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