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投靠落户新政规定
武汉调整中心城区夫妻投靠及子女随迁落户条件 。取消中心城区夫妻投靠落户的婚龄限制,在全市实行统一的夫妻投靠及子女随迁落户政策 。原“新城区、开发区夫妻投靠及子女随迁”和“中心城区夫妻投靠及子女随迁”两项业务合并调整为“夫妻投靠及子女随迁”业务 。
新政规定:
已结婚登记的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 , 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非本市户籍的另一方和符合随迁条件的子女 , 可申请落户 。
也就是投靠落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被投靠人为武汉户籍人员;
2.夫妻登记结婚;
3.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
【武汉投靠落户新政规定 武汉投靠落户新政规定最新】4.子女随迁落户的,随迁子女应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或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