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条件
我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必须依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所有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上述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都有权依照《条例》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参保材料
【莆田市工伤保险参保指南 莆田市社会劳动保险中心】《社会保险登记表》(工伤);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户主身份证明;
《工程招标中标标书》或《承接工程通知书》原件;
批准不公开招标的文件或项目立项许可材料、工程造价预算书;
《工程参保延期申请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银行账号原件;单位证照原件;《工伤保险团体参保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 。
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可通过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登录福建省人社厅官网http://rst.fujian.gov.cn,点击首页下方的“12333公共服务平台” , 以下简称“12333平台”)办理相关业务 。
尚未开通12333平台网上申报功能的参保企业,社保经办机构通过比对社保业务平台登记信息与“五证合一”企业注册信息,对参保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一致、单位经办人相关信息完整且参保缴费状态正常的,予以批量开通网上申报功能;
社保登记信息不完整或批量开通有误的参保单位,在12333平台(单位网厅=>单位用户=>公共服务平台资料下载)下载、填写《福建省12333公共服务平台开通(变更)企业养老和工伤保险网上申报申请表》,打印并加盖公章后,以电子邮件、邮寄等“非接触”方式发给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通网上申报功能(或修正开通信息) 。参保单位开通网上申报功能(或修正开通信息)后 , 登录12333平台自行注册即可使用 。
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7:30(非夏令时)或上午8:00-18:00(夏令时);周六:上午8:30-11: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998号3号楼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111、112、113、114、115、116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