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含南部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根据《关于开展住房困难退役士兵家庭住房保障信息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济房政字〔2017〕23号)和《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济房政字〔2014〕47号)要求,现就开展2017年退役士兵轮候家庭(二批次)受理审核及摇号选房工作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提交选房资料的范围凡在2017年6月1日-2017年8月31日期间,填报《济南市退役士兵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登记表》 , 并经民政部门确认纳入《济南市收入水平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退役士兵家统计表》的家庭,作为第二批退役士兵家庭参加公共租赁住房选房 。
二、选房资料提交的时间和地点本批次选房资料提交时间为2017年10月16日—2017年11月15日 。截至2017年11月15日下午5时,不再接受相关资料 。受理地点为户籍所在区(含南部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
三、选房复核提交的资料符合本批次选房条件,且有选房意愿的家庭,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下材料到各区(含南部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填写《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一)申请人应提交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
(二)如有特殊情形可同时提交以下材料:持有低保证、四级(含)以上残疾证、重大疾病证明(驻济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出具)、市级(含)以上劳模证明、见义勇为证书、残疾军人证、山东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证、山东省烈士遗属定期抚恤证、山东省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定期抚恤证、山东省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证、山东省军队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证、山东省军队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证、山东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定量补助证、归侨侨眷证明的申请人,应同时提交上述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
(三)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
四、审核结果公示经复核,符合本批次选房资格家庭的信息,将于2017年11月下旬在济南市住房保障管理局门户网站、各区(含南部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业务受理大厅公示,公示期三天 。
五、房源信息公布本批次可提供房源信息将在申请家庭审核结果公示时,一并公布 。
六、摇号排序及选房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照工作计划安排,参加2017年退役士兵家庭(二批次)摇号排序及选房 。对于符合条件且已参加摇号排序,在有房可选的情况下未选房的,原摇号排序号作废 。
七、其他有关事项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各区(含南部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依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住房困难退役士兵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负责业务指导工作,负责住房困难退役士兵家庭(二批次)的审核、公示、房源公布及摇号选房等工作;各区(含南部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增设受理窗口,负责做好相关人员的通知、政策宣传解释及人员疏导、资料受理、初审、公示、通知书发放等工作 。
各区(含南部山区)住房保障部门地址及咨询电话
历下区地址:东青龙街42号 电话:86568257
市中区地址:经十一路62号 电话:81271505
槐荫区地址:北小辛庄西街59号 电话:87086036
天桥区地址:制锦市花店街6号 电话:81912156
历城区地址:山大北路87号 电话:88112890
长清区地址:清河街1826号
【2017济南第二批退役士兵公租房摇号选房通知】南山管委会地址:柳埠街道历城第三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内 电话:88112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