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医保补缴办理如下:
一、 东营城镇职工医保补缴
(一)在职职工
1、单位职工补缴 。单位需给单位职工进行补缴的,需携带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及《医疗保险医保费补缴审核表》,或者其他劳动关系法律文书 , 前往参保地医保大厅开具缴费单据,通过税务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
2、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后 , 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缴纳当年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未在当年年底前按时足额缴费的,视为中断缴费 。连续中断缴费在6个月内,可以补缴中断期间的医疗保险费,需参保人前往参保地医保大厅开具缴费单据,通过税务缴费渠道进行缴费;连续中断缴费6个月以上再次参保的,无法补缴中断期间的医疗保险费,并从缴费当月重新计算等待期 。
(二)退休人员
参保人员达到养老保险退休条件时 ,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的,可一次性补齐年限,补缴以退休时本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补缴时最低缴费基数),按4.5%的比例补缴,自缴费到账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补缴期间不享受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待遇,不划拨个人账户 。
二、 城乡居民医保补缴
(一)普通居民或在校学生
由于错过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的,首先前往所属参保地医保大厅办理参保登记并作补缴申报,通过税务缴费渠道进行缴费,缴纳个人缴费部门及政府补贴部分 , 缴费成功后有三个月的等待期 。
(二)新生儿
新生儿是指自出生之日起12个月内的儿童,需要前往户口所在地街道进行参保登记 , 通过税务缴费渠道缴费 。
1、出生6个月内进行参保登记并缴费的 , 缴纳个人缴费部分,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东营医保补充 东营如何办理医保补缴?】2、出生6个月后进行参保登记并缴费的,缴纳个人缴费部分,自缴费到账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