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五保供养内容 五保供养人员

来宾五保供养内容 五保供养人员

供养对象1、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 , 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
2、无劳动能力的人;
3、无生活来源的(不包括捡垃圾者,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即捡垃圾者为有生活来源);
4、老年、残疾、未满16周岁的村民;
5、法定扶养义务人,是指依照婚姻法规定负有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人;
扬州市五保供养对象医疗优惠政策 【来宾五保供养内容 五保供养人员】

供养内容1、供给粮油和燃料;
2、供给服装、被褥等用品和零用钱;
3、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房;
4、及时治疗疾病,对生活不能自理者有人照料;
5、妥善办理丧葬事宜 。
注:五保对象是未成年人的,还应当保障其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
扬州市五保户供养条例
供养标准扬州市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五保集中供养标准:XX元/月/人
五保分散供养标准:XX元/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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