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杭州建德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一览

为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促进幼儿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浙江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建德市教育局建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建德市幼儿园等级及评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教基财〔2020〕23号),《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清单》(编号2021097)及《关于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通知》(建发改〔2021〕86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将调整如下:
一、收费标准
(一)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
保教费实行按省等级收费,收费标准为:省一级幼儿园480元/人·月;省二级幼儿园380元/人·月;省三级幼儿园280元/人·月 。按照省一级幼儿园标准建设的新建幼儿园预评为省二级或三级的,参照相应等级收费标准执行;没有确定等级的幼儿园参照省三级幼儿园收费标准执行 。
(二)服务性收费和代管费
公办幼儿园为幼儿提供其他服务收取的费用,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由幼儿园按学期预收,单独核算,期末列出清单向幼儿家长公布,多退少不补 。
1.代管费 。代管费标准仍按建价费〔2013〕5号文件执行 。严格代管费开支范围,项目为必须由幼儿园代购的每人使用的幼儿教材、配套用书、必要的学习用品,每学期100元收取,其他可由幼儿家长自愿选择的代办项目,由幼儿园代收代付,不得营利和强制代办 。幼儿园首次为幼儿家长办理各类证、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补办时可以按成本收取工本费 。
2.伙食费 。幼儿园按照每生每天10-11元收取幼儿伙食费 。伙食费包括幼儿餐费和必要的点心费 。幼儿园不得营利,每月向幼儿家长公布账目 。
二、收费管理及规定
(一)幼儿园保教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 。
(二)幼儿园退费事项 。幼儿入园后因故休园期满一个月及以上,并事先办理休园手续的,减半收取保育费;幼儿因故退(转)园的,幼儿园应按幼儿的实际在园时间计算应收保教费,多余部分退还幼儿 。按学期收取保教费,一学期按5个月计算,30天折算为一个月,不足30天且超过15天的按一个月计算,不足15天的按15天计算 。幼儿园收取的服务性收费和代管费,应按实际结算应收费用,多余部分退还学生 。
(三)除本通知规定的收费外,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园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任何费用;不得以开兴趣班、实验班、课后培训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 。
(四)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按要求做好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公示工作 。幼儿园保教费收入及收费票据管理按照财政的相关规定执行 。
(五)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发改和教育部门将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适时开展成本监审,并综合考虑办园成本和家庭经济支付能力等因素,及时调整不同等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
三、减免资助政策
困难家庭子女入园保教费资助,按同级教育、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1年秋季开学起执行,并按相关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原《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通知》建价费〔2018〕3号)废止 。
五、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
原则上按照同等级公办幼儿园保教费2倍以内标准收费,市教育局建议收取保育费价格如下:
省一级幼儿园700元/人?月;
省二级幼儿园620元/人?月;
省三级幼儿园420元/人?月 。
其他费用参照公办幼儿园标准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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