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一批南宁公租房选房报名分配通告( 四 )


七、办理入住手续
签订合同的家庭应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与小区物业服务单位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及办理入住手续 。
八、相关责任
抽选房号后放弃租赁权、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或签订租赁合同后15日内未办理入住手续的家庭 , 均视为自动放弃实物配租 , 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取消其保障资格 , 并限定其自抽选房号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网站平台
市住建部门政务网:
http://zjj.nanning.gov.cn;
2.搜索并关注“南宁住建”或“邕有家”微信公众号 。有关公租房保障的政策、通告、公示、信息等均会在以上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 , 报名选房分配功能设在“南宁住建”、“邕有家”微信公众号 。
(二)用户注册
报名家庭应按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 , 在报名公租房项目前仔细阅读本通告内容 , 遵守本通告相关规定 。
(三)结果公告
报名选房分配结果将在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南宁住建”或“邕有家”微信公众号上公告 。
附 件
1.公租房微信公众号新用户注册和登录(南宁住建、邕有家)
2.公租房微信公众号线上报名操作流程(南宁住建、邕有家)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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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一批南宁公租房选房报名分配通告】

2023年第一批南宁公租房选房报名分配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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