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更新 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企业服务政策汇总

【2022年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清单——企业篇】
一、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政策
(一)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给予8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
办理途径: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可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招用人员名单、毕业证书、基本身份类证明(包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政策申办对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提供即可,下同)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等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
(二)社会保险补贴 。
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范围为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为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当月起的12个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实施 。
办理途径: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 。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并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
(三)一次性扩岗补助 。
对招用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且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按每招用一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期限至今年年底 。
办理途径: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向企业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申请2022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明细表》和《承诺书》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经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按照核定的金额发放补助资金至参保企业对公账户或税务部门提供的社保缴费账户 。
(四)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
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每吸纳1名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800元的一次性补贴 。
办理途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应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招用人员名单、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等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
(五)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
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
办理途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到创业项目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也可到创业项目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 。
(六)就业见习补贴 。
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艰苦边远地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中职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 。见习期间,见习人员生活补助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最低工资标准的60%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见习期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每人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进行补贴 。对见习单位(基地)留用见习期满人员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补助 。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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