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宁海县力洋镇幼儿园招生报名公告( 三 )


(一)集体性质住宅房产未取得房产证 , 提供了产权来源和近六个月水费、电费缴费发票与开户合同等材料 。
(二)购买未交付使用在建商品房(住宅) , 提供了商品房预售合同、购房税务发票及按揭合同等相关材料 。
(三)房屋被政府拆建 , 提供了所属地块补偿协议生效之日起五年内的拆建补偿安置协议书、房屋拆建估价报告等材料 。
(四)在2014年3月10日之前 , 适龄儿童的父母拥有房屋共有权50%以上(含50%)的 , 或者在2014年3月10日至2018年4月30日之间 , 父母拥有房屋共有权50%以上(不含50%)的 。
下列两类特殊房产不能作为入园依据:一是在2018年5月1日(含)之后幼儿父(母)拥有与他人共有的住宅房产;二是幼儿父母的储藏室、车库、工业厂房等房产 。
其他说明
(一)各幼儿园总、分园分别招生 , 原则上不统筹 。
(二)已被公办园录取后放弃的名额 , 不再另行补招 。
(三)2021年1月1日后招收的托班儿童不能直升该园小班 , 一律重新报名;2020年12月31日前已注册学籍的托班儿童 , 可以在本园区直升小班 。
(四)多胞胎适龄儿童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时 , 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
【2021年宁海县力洋镇幼儿园招生报名公告】(五)配套园小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允许三年内享受一次优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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