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珠海一类人才优惠政策需符合什么条件

(一)符合珠海人才分类目录一类人才
1.中组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业人才项目、文化艺术人才长期项目、高层次外国专家项目的入选者 。
2.“国家特支计划(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教学名师、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入选者 。
3.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
4.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
5.国医大师 。
6.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入选者 。
7.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 。
8.“广东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入选者 。
9.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 。
10.全球综合排名前100名的世界知名大学(见说明1) 终身教授 。
11.近5年 , 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
(1) 国际著名建筑奖(见说明2) ;
(2) 国际著名广告奖(见说明3) 最高个人奖项的个人或获得最高奖项作品的创作团队排名第一的主创人员;
(3)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创意金奖人物奖;
(4) 戴明奖(个人奖) ;
(5) 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5名完成人 , 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前3名完成人;
(6)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5名完成人 , 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3名完成人;
(7) 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前5名完成人 , 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前3名完成人;
(8)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3名完成人;
(9) 中国青年科学家奖;
(10) 中国专利金奖前2位专利发明人(设计人)
(11)孙冶方经济科学奖著作奖、论文奖前2名;
(12) 南粤突出贡献奖和南粤创新奖的团队带头人或个人 。
【2019珠海一类人才优惠政策需符合什么条件】12.近5年 , 具有下述岗位经历之一者:
(1)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标样委员会委员;
(2)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组组长、副组长;
(3)“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领域主题专家组组长、副组长、召集人;
(4)“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 项目首席科学家、承担研究任务的项目专家组成员;
(5)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组长、副组长、项目(课题) 组长 , 且项目(课题) 通过验收;
(6) 国家科技支撑(攻关) 计划项目负责人;
(7)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8) 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金”资助的项目主持人 , 完成该基金所资助课题研究 , 且取得结题通知者;
(9) 国家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 , 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 , 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国家能源研发(实验) 中心主任;
(10) 国家药典委员会药典委员;
(11) 国家认定技术中心主任;
(12) 国家质检中心主任;
(13)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14) 中华医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15) 直接培养出奥运会冠军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冠军的主教练员;
(16) 世界500强企业或中国50强企业(见说明4) 总部董事长(或总裁)、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首席质量官或相当职务的人员(每个单位限申报3人) ;
(17) 全球最具创新力公司前50名(见说明5) 总部董事长(或总裁)、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首席质量官或相当职务的人员(每个单位限申报3人)
(18) 独角兽企业创始人(每个单位限申报3人)
13.近5年 , 担任过以下职务的珠海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每个单位限申报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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