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基本养老保险 珠海养老保险领取指南( 二 )


4.未按月领取其他各项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含职保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 。
办理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身份证明原件(社会保障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之一);
2.代办的,还需提交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社保经办部门提出申请;
2.社保经办人审核参保人户籍信息、年龄、缴费年限、有无欠费等情况,符合条件的,打印《受理回执》交申请人留存,并告知申请人在最后一月缴费到账后或趸缴到账后及时核定待遇;
3.缴费到账后,后台审核待遇 。审核通过后,《珠海市城乡居民养老金核定表》将通过邮政寄送方式送达申请人(邮寄到申请养老金时提供的地址) 。核定结果寄送失败的,申请人可持《受理回执》、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到前台经办窗口领取待遇审核结果 。
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最后一月缴费到账后或趸缴到账后及时核定待遇 。
办理费用: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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