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哪些人或其用人单位无须缴纳职工生育保险费?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下列人员或者其用人单位无须缴纳生育保险费,应当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一)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灵活就业人员);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
(三)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并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职工;
【汕头哪些人或其用人单位无须缴纳职工生育保险费?】(四)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未达到规定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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