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门诊共济制度后常州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待遇

【实施门诊共济制度后常州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待遇】实施门诊共济制度后,我市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待遇是怎样的?
答:新政实施后,常州市将继续保留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待遇 。门诊特殊病种由6种统一扩容至11种23类,统筹基金按照住院待遇标准支付 。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待遇均不设起付标准 。
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待遇

实施门诊共济制度后常州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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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门诊特殊病种表
实施门诊共济制度后常州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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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实施意见》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每月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按照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2023年1月1日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按照2022年本人个人账户划拨规模按月定额划入,2024年1月1日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额度统一调整到统筹地区根据意见实施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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