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开展农民工和返乡入乡创业补贴工作( 二 )


农民工和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创业扶持补贴政策,同一人员创办多个创业实体、符合多个创业补贴申请条件,只享受1次创业扶持补贴 。同一创业地址有多个创业实体的,只有1家创业实体享受创业扶持补贴 。
三、申请和拨付程序
1.申请人向经营主体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乡镇(街道)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送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2.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收到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及公示(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乡镇街道同时公示);
3.公示无异议的,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按同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创业者)所创经营主体的银行基本户或者申请人(创业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如无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可支付到其银行账户 。
四、其他事项
(一)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
各县(区)人社、财政部门可结合实际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做到既严格资格审核,又简化申请程序,高效便民 。要对农民工和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创业扶持补贴申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虚报冒领、骗取补贴资金的企业和个人及协助骗取补贴资金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创业氛围 。
要通过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和宣传资料,大力宣传创业扶持政策,支持鼓励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群体创业并带动就业,促进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助力乡村振兴 。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如遇国家、自治区政策调整,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
附件:
1.河池市农民工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申请表j.docx
2.河池市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申请表d.docx
3.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2022.5.12.docx
【河池开展农民工和返乡入乡创业补贴工作】4.个人承诺书(参考)2022.5.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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