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地区户籍事项证明一网通办指南

一、《户籍事项证明》和原先的《户籍证明》有什么区别?
为推进长三角地区户籍类证明办理一体化工作,即日起,长三角地区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类证明统一调整名称为“户籍事项证明” 。
原先上海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也同时调整为《户籍事项证明》,《户籍事项证明》的样式与原先的《户籍证明》略有差异,但是证明效力不变 。
老版本:
二、如何申请开具《户籍事项证明》?
居民除可通过派出所窗口线下申请开具《户籍事项证明》外,涉及上海市和江苏省的《户籍事项证明》已率先实现“一网通办” 。
居民可通过登录“一网通办”总门户(http://csj.sh.gov.cn/)上的长三角“一网通办”模块、“随申办”APP等线上渠道申请开具《户籍事项证明》 。
涉及浙江省和安徽省的《户籍事项证明》线上申请、办理工作也已进入调试阶段 。
三、哪些人可以通过“一网通办”等线上平台申请《户籍事项证明》?【长三角地区户籍事项证明一网通办指南】
长三角地区常住户口居民,或者曾经为长三角地区常住户口居民,需要证明其在长三角地区户籍信息的,均可通过 “一网通办”等线上平台申请《户籍事项证明》 。
四、哪些情况可以通过《户籍事项证明》来证明?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