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一体化平台吴江切换上线社保缴费相关事项说明

根据江苏省人社厅、江苏省税务局和江苏省医保局的安排,2021年10月11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将在苏州切换上线,吴江医保独立化运行系统同步上线,为平稳做好上线后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工作,落实疫情防控期间“非接触式”办税缴费的要求,现就10月份系统切换上线后苏州市吴江区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
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方式和缴费渠道维持不变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后,自2021年10月起用人单位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每月缴费时间调整为每月11日至月底,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次月1日起依法加收滞纳金 。
吴江医保独立化运行系统上线后,用人单位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每月缴费时间仍然为11日-24日17:00前(如遇节假日调整,以医保和税务部门通告为准) 。
自2021年10月11日起,建筑业、交通、水利等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参保登记和应征计划核定仍由人社部门负责,缴费切换至税务系统征收 。缴费单位在吴江区政务服务中心(苏州湾大厦6楼)税务专区建筑工伤保险窗口完成参保登记和应征计划核定后,在税务部门窗口完成缴费 。
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
自2021年10月11日起,吴江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切换至税务系统征收,参保登记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办理 。
(一)缴费基数和选档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按全省统一规定执行,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在全省统一规定的缴费档次内自主选择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经办银行柜面办理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选择或变更 。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为省公布的当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缴费比例按照单位和在职职工缴费比例之和执行,同时缴纳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 。
(二)缴费方式
税务部门提供委托银行扣款缴费、经办银行柜面缴费和线上缴费三种缴费方式 。特别提醒:(1)每月为避免出现漏缴、忘缴等情况,推荐采用委托银行扣款缴费方式 。(2)缴费人采用委托银行扣款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扣缴顺序随机 。
1.委托银行扣款缴费 。吴江区灵活就业缴费人可至苏州农商银行的任意营业网点,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委托银行在本人银行账户中按月扣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 。缴费人如需变更或解除扣款协议的,到经办银行柜面办理 。
2021年9月底正常参保缴费的吴江区灵活就业人员,已与苏州农商银行签订委托扣缴社保费协议的,原协议自动转换为税银协议,2021年10月11日以后每月仍在原银行卡中扣款缴费 。
2.经办银行柜面缴费 。缴费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在经办银行的营业网点柜面办理缴费 。
3.线上缴费 。缴费人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微信公众号“苏州税务”-微服务-“社保缴纳”模块、“苏周到”APP-“政务办事”-“社保费缴纳”模块等线上渠道进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的缴费 。
(三)缴费时间
每月21日-26日为银行集中扣款时间(每月批扣2次),灵活就业人员请在每月20日24:00前将足额保费存入签约扣款的银行账户中 。在非银行集中扣款时间,可通过经办银行柜面或线上缴费 。
(四)暂停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要求暂停扣缴养老保险费的,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到原申请经办机构或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线上办理相应险种暂停缴费手续,并确认当月是否仍需按照灵活就业人员方式缴费,如需缴费,按照上述缴费方式完成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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