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金鸡湖卫生人才计划实施意见操作细则( 四 )


2.专家评审 。园区社会事业局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柔性引进的人才进行评审 , 将评审结果报送园区社会事业党委 。
3.园区社会事业党委审核 。园区社会事业党委召开党委会 , 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核 , 并将评审结果上报园区人才办 。
4.审定公示 。经园区人才办研究报党工委会审定通过后进行公示 。
5.发文奖励 。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评审结果 , 并启动奖励程序 , 按用人单位根据协议实际支付劳动报酬的30%对用人单位予以奖励 , 单个人才不超过10万元 , 同一单位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对于紧缺卫生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可一事一议 。已享受临床医学专家团队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列入资助范围 。
(四)形式和时间安排
柔性引进的人才评审由园区社会事业局组织 , 原则上一年组织一次 , 一般在9月组织申报 , 11月开展评审及认定 , 于次年启动资助 。
四、人才培养
(一)范围和对象
对园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园区社保开户单位)的卫生人才进行分层培养 , 分为卫生领军人才、卫生重点人才和卫生青年拔尖人才三个层次 。特聘人才在用人单位全职到岗满两年后 , 可申报相应层次的培养计划 。
(二)资格条件
1. 卫生领军人才
申报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的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一般不超过55周岁 , 特别优秀的博士生导师且具有教授教学职称者年龄放宽至58周岁 。从事临床、公卫、科研工作 。掌握本学科领域的研究进展和前沿动态 , 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前沿领域赶超先进水平的能力 , 并在临床实践和基础与卫生应用研究中取得创造性成果 , 学术技术成就突出 。近五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有重大影响的科研项目 , 且取得过以下业绩之一:
(1)作为主要研究人员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励(前5位) , 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前3位) , 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前2位) 。
(2)省级重点学(专)科带头人 , 对某一疾病的防治研究有重大发现 , 开创了独特的治疗模式 , 具有良好的临床疗效 , 取得了显著效益;或在省内公共卫生领域担任领军人物 , 在较大范围有效地防治、控制和消除疾病 , 解决卫生技术重大难题 , 得到国内外同行公认 。
(3)担任省级以上医学会、中医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护理学会、预防医学会等专业委员会副主委以上职务(含候任) 。
(4) 近五年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含一类国家级中医杂志)或国外有较大影响的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其中被SCI收录2篇以上) 。
2.卫生重点人才
申报重点人才培养计划的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高级以上职称 , 一般不超过45周岁 , 特别优秀的硕士生导师且具有副教授以上教学职称者年龄放宽至50周岁 。掌握本学科国内外最新进展 , 有独立解决本专业疑难复杂问题及从事高水平科学研究的能力和经验 , 在临床实践和基础与应用研究中有创新性的成果 , 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近五年主持过地市级以上的科研课题2项以上 , 且取得过以下业绩之一:
(1)作为主要研究人员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前5位) , 或地级市科学技术二等奖(前3位) , 或市厅级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前2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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