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 无锡收留人非法收留并坚持自行抚养的弃婴户口申报登记条件+程序+材料

收留人非法收留并坚持自行抚养的弃婴(儿)户口申报登记
?服务对象
收留人非法收留并坚持自行抚养的需落户弃婴(儿)
?办理地点
户籍地派出所
【儿 无锡收留人非法收留并坚持自行抚养的弃婴户口申报登记条件+程序+材料】?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 夏令时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申报材料
a、户口簿
b、身份证
c、事实收养情况调查材料
d、DNA鉴定报告
?受理条件
对公民私自收留弃婴(儿)的 , 公安机关应当动员收留人将弃婴(儿)送交当地社会福利机构抚养 , 并按规定开展调查 , 进行DNA比对 , 查找弃婴(儿)的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查找不到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且排除被拐卖的 , 根据调查情况 , 出具弃婴(儿)捡拾证明 , 为弃婴(儿)办理户口登记提供依据 。
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 无法提交收养登记证或者收养公证书的事实收养 , 经动员教育 , 收养人仍不愿意将弃婴(儿)送交社会福利机构的 , 公安机关应当进行调查核实 , 对被收养人进行DNA比对 , 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 , 在收留人户口所在地社会福利机构或者社区集体户办理户口登记 。待其符合条件后 , 按规定办理家庭户口迁移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派出所受理的户口业务 , 需经县级公安机关核准的 , 各层级办理时限分别为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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