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历下区中小学转学、休复学及其它学籍业务办理方法( 二 )


【济南历下区中小学转学、休复学及其它学籍业务办理方法】(六)复学对象学生休学期满后符合回校继续生活和学习条件的可向学校提交复学申请 。
(七)复学材料家长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就读学校及年级、学生身心状况、联系电话、家长签字手印等信息);《休复学审批表》(学校提供);学生就诊医院病历、康复证明等 。
(八)复学流程家长提交申请→学校相关部门及负责人核实→报区教体局复核→申请材料学校存档→学校在省学籍管理平台发起申请→区教体局复核→完成
三、学生“关键数据变更”申请
(一)申请对象当在校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民族、性别”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化需要修改档案时,监护人可向学校提出申请 。
(二)受理部门学生学籍注册学校
(三)申请材料中国籍学生需提供学生户口簿(身份证);外籍学生需提供监护人的书面申请、学生护照;港澳台籍学生:供监护人的书面申请、学生来往大陆通行证 。
(四)办理流程家长申请→学校核验→学校在省学籍管理平台提交申请→区教体局复核→变更完成→学校修改学生纸质档案及其他管理系统中涉及学生信息的数据 。
四、其他学籍业务解读:
(一)我的义务教育证书遗失了怎么办?
答: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鲁教基发〔2016〕3号)第三十三条“毕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经本人申请,由毕业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后出具相应的学历证明”的规定,您可先到初中毕业学校开具学历证明再到区教体局复核备案 。
(二)我孩子现在就读初一,想给孩子开一个学籍证明,应该到哪里办理?
答: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鲁教基发〔2016〕3号)的第三条,学生监护人或本人到学校政教处(教务处)联系开具 。
(三)我的孩子今年到了入学年龄可以缓一年让他入学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规定,若您的孩子确因身体等原因想延缓入学的,请您将书面申请及医院相关证明提交至户籍地址所属学区的服务学校,由学校汇总后报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批备案 。
(四)我的孩子初三下学期去了职业学校就读,是否还能领取义务教育证书?
答:根据《关于印发济南市2020年初中学生毕业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的通知》(济教办〔2020〕10号)“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 。考试成绩是初中学生毕业及升学的主要依据,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的学生(根据政策规定要求录取的推荐生、直升生除外)不得领取《义务教育证书》”及“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是初中学生毕业及升学的重要依据,该成绩为E级的学生不得领取《义务教育证书》”的规定,您的孩子必须满足以上两点才可以领取《义务教育证书》 。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鲁教基发〔2016〕3号)
●《济南市教育局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济教发[2020]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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