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小学招生计划 费县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二 )


5.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 , 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 , 以实际监护人的户籍、房产确定就读学校 。
6.县城户籍适龄儿童 , 父母在城区确无自有住房 , 长期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 , 且户口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 , 父母提交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 , 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不动产(或房产)可作为确定入学的依据 。
(三)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经商、务工人员在城区有自有住房的 , 其随迁子女根据住所划片入学;经商、务工人员在城区无自有住房的 , 其子女一律调剂入学 。经统筹安排仍无法在县城或周边学校就读的 , 须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
2.经商、务工人员子女须提供材料 :
(1)户籍材料:户口簿、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 , 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县外户口的 , 还需提供孩子的户籍证明 。
(2)居住证:县外户口的 , 父母至少一方持有费县公安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时间截止2021年7月25日) 。
(3)经商或务工证明:在县城经商者:父母一方需在县城经商一年以上 , 持有在费县县城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时间截止2021年7月25日) 。在县城务工者:父母一方在费县参加社会保险情况(时间截止2021年7月25日) 。
3.经商、务工材料均以报名平台大数据审核结果为准 。
【费县小学招生计划 费县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附件
1.2021年驻城小学招生计划及咨询电话

费县小学招生计划 费县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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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年乡镇小学招生计划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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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1年费县驻城小学招生区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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