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三水区积分入户卡拿到后怎么办理入户?( 二 )


3、办理迁出 。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 。(符合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条件的,无需此步骤 。)
4、办理迁入 。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簿(立户除外)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符合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条件的,申请人无需提供《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 。
注:符合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条件的,公安机关作出批准决定后,不再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网上转交原户籍地核准迁出后,通知申请人持身份证、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和原籍户口簿、入户地址户口簿(立户除外)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无需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 。
(二)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人可以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或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m.fs.bendibao.com/live/www.gdzwfw.gov.cn) 。
1、申请人网上填写表单申请 。
2、上传所需审核的资料 。
3、户政部门网上初步审核 。须补充修正材料的,退回补充 。材料齐全的,完成预受理,短信或电话通知申请人 。
4、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申请入户地户政窗口优先办理 。
注:线上办理只是预受理,预受理通过后还需申请人带齐资料到前台正式申办 。
五、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
1、审批时限为15个工作日 。
2、符合入户条件,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入户 。
收费标准:
1、丢失、损坏补办及过期失效重办户口迁移证,4元/证;
2、丢失、损坏补办居民户口簿,10元/本;
3、丢失、损坏补办集体户口簿,40元/本;
4、换领居民身份证,20元/证;
5、丢失、损坏补领居民身份证,40元/证;
6、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10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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