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新冠疫苗接种政策 扬州接种新冠疫苗如何发现接种禁忌

1、 在操作实施过程中,如果接种第一剂次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且不能排除是疫苗引起的,则不建议接种第二剂次 。要了解疫苗成分,对疫苗成分既往有过敏者不能给予接种 。
2、接种时,接种医生应仔细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及既往过敏史 。受种者要如实向接种医生报告身体健康状况及疾病史、过敏史等 。要把疫苗禁忌列入知情同意书中 。
3、疫苗接种的禁忌是指不应接种疫苗的情况 。因为大多数禁忌都是暂时的,所以当导致禁忌的情况不再存在时,可以在晚些时候接种疫苗 。
【扬州市新冠疫苗接种政策 扬州接种新冠疫苗如何发现接种禁忌】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方案、接种指南未作具体规定之前,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禁忌按疫苗说明书执行 。通常接种疫苗的禁忌包括:1.对疫苗或疫苗成分过敏者;2.患急性疾病者;3.处于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者;4.正在发热者;5.妊娠期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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