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生购房补贴2019细则什么时候出来 2019宁波大学生购房补贴公告

2019宁波大学生购房补贴
申报入口:点击查看
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购房补贴)
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
一、适用对象
引进时间:2018年10月11日之后从宁波市外全职新引进 。
引进单位:市及各区县(市)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
享受对象:列入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208)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
二、申报流程
申报时间:每年10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 10月31日前由单位进行网上申报 。
流程:
1、网上申报——用人单位线上提交申请 。
2、预申——分市和区县(市)两级 。
市级单位由市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服务联盟总窗(简称“市服务总窗”)预审;
区县(市)单位由区县(市)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服务联盟(简称“区县(市)服务联盟”)预审 。
3、初核——预审通过后 , 经办人员携材料原件到对应窗口办理 。
初核通过后,区县(市)服务联盟将受理的材料和汇总表报市服务总窗 , 并由服务总窗汇总报市人力社保局 。
4、复核——市人力社保局 。
5、资金划拨——复核通过后于次年预算资金下拨后由各级财政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划拨至各申报对象所在单位 , 由单位发放给相关对象 。
三、材料清单
(1)网上填写《宁波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及购房补贴申请表》 , 下载打印并经单位审核(盖章) , 一式两份 。
(2)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合同期限5年以上) 。
(3)在甬拥有房产的 , 提交本人在甬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
(4)申请者身份证明、房屋产权所有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如房屋产权为夫妻共有的,需提供结婚证)等;
申报同时 , 视为申请人同意经办机构查询本人在甬缴纳社保情况 。
四、补助额度
5、资金划拨——复核通过后,按相关流程划拔至各申报对象所在单位,由单位发放给相关对象 。
三、材料清单
(1)网上填写《宁波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及购房补贴申请表》,下载打印并经单位审核(盖章),一式两份 。
(2)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合同期限5年以上) 。
(3)购买期房的提供本人在甬购房合同、交付结算发票、税收缴款书、不动产权证等;购房二手房的提供购房发票、税收缴款书、不动产权证等 。
(4)申请者身份证明、房屋产权所有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如房屋产权为夫妻共有的,需提供结婚证) 。
(5)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出具的在甬家庭唯一住房证明申报同时,视为申请人同意经办机构查询本人在甬缴纳社保情况 。
四、相关要求
(1)申报安家补助和购房补贴的人才,须与引进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
(2)全职在宁波工作(外籍人才每年在甬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
(3)不在宁波市外从事实质性工作(学术兼职、顾问等除外) 。
(4)在签约期内调离本市的应根据协议按在宁波5年服务期限计算将不足服务期限相应比例的安家补助费退还给原引进单位,由引进单位缴还财政 。
(5)夫妻双方皆符合安家补助申请条件的,一方全额享受,另一方享受50%;
符合享受购房补贴条件、房屋产权由夫妻其中一方或双方共同持有的,只能约定一方享受购房补贴;
符合享受购房补贴条件、房屋产权由非夫妻关系的多人持有的,申请者须持有1/3(含)以上产权,按产权比例享受补贴,且同一房产仅可享受一次 。
(6)在宁波获得宁波市级及以上人才荣誉、政策支持和奖励等人才 , 按照获得前的人才层次,根据本实施细则有关条件和规定,享受对应的安家补助和购房补贴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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