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三江镇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三江镇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今年我镇小学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实现“阳光招生”,根据《2022年新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引》的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
一、招生原则
(一)学区入学原则 。为确保我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小学阶段学校严格执行分学区就近入学 。
(二)免试入学原则 。中小学不得采取考试方式进行入学选拔 。
(三)“两为主”原则 。健全以居住证或社保缴费记录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按照“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要求,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对港澳台居民子女来我镇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实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政策,持有港澳台居民身份证件,同时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子女,按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入读我镇学校 。
(四)依法依规原则 。义务教育招生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的招生政策,实行“阳光招生” 。
二、招生对象、条件
(一)年龄范围
小学招收年满六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初中招收2022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
(二)报读条件
1、具有新会区三江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
2、非新会区三江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报读我镇学校需满足以下就读条件之一:
(1)其直系亲属在我镇有合法产权住所(相关房屋的合法产权证件用途标注为“住宅”,含自购房、自建房和公租房,不含铺位、车库以及商用公寓);
(2)户籍在新会区其父母在三江镇工作的适龄儿童;
(3)父母委托我镇居民为监护人(或父/母在我镇就业或经商)并居住在我镇的外国籍、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即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均为国外或港澳台人士);
(4)江门市内新会区外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在新会区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或以上(至少从2021年9月1日前开始缴交,且至2022年3月31日仍未中断);
(5)江门市以外户籍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持有在新会区内居住满一年或以上的《广东省居住证》(至少在2021年9月1日前由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签发且至2022年3月31日仍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和在新会区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或以上(至少从2021年9月1日前开始缴交,且至2022年3月31日仍未中断) 。家长所提供的《广东省居住证》和社保缴费清单须为父或母同一方同时持有;
(6)政策照顾生:
①因公殉职的基层干部子女;
②公安英烈或因公牺牲伤残的公安民警子女 。
注:①在我镇小学六年级毕业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读原小学所属公办初中时父(母)无需提供《广东省居住证》或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明材料 。
②父(母)不在境内工作或常住的境外适龄儿童,需同时提供区公证部门出具的,由新会区常住户籍居民承担该适龄儿童在新会区就读期间监护义务的监护公证 。
三、招生计划
(一)2022年三江镇中小学招生计划数
四、小学招生报名时间、手续
(一)第一阶段是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1、报名地点:适龄儿童在家长或监护人陪同到所属学区的小学报名 。
2、报名时间:
联和小学:6月20日-22日
深吕小学:6月20日-22日
八堡小学:6月20日-22日
九子沙小学:6月20日-22日
3、报名时需提供证明材料和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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