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个人所得税退税 嘉兴个人所得税申报对象

杭州个人所得税申报对象
(一)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 , 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或者随汇算清缴一并办理纳税申报:
1.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 , 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
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 , 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嘉兴个人所得税退税 嘉兴个人所得税申报对象】3.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4.纳税人申请退税;
5.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 , 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 。
(二)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 , 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 , 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 , 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 , 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 。
(三)居民个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财产租赁所得 , 财产转让所得 , 偶然所得但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 或者有扣缴义务人但未扣缴税款的 , 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 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就其个人所得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
(四)非居民纳税人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协定的有关规定 , 就其取得的境内个人所得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
(五)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 , 采取证券机构预扣预缴、纳税人自行申报清算和证券机构直接扣缴相结合的方式征收 。纳税人按照实际转让收入与实际成本计算出的应纳税额 , 与证券机构预扣预缴税额有差异的 , 纳税人自证券机构代扣并解缴税款的次月1日起3个月内 , 到证券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清算申请 , 办理清算申报事宜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