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用药范围和使用须知 扬州职工医保门诊保障病种怎么报销

?病种:克罗恩病
?具体政策:
1、起付线为500元/年;
2、规定的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范围内报销比例统一为80%;
3、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最高补助总额为4000元;
4、享受门诊保障待遇后的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不纳入大病补充保险报销范围 。
?定点医院:参照职工医保二类门特定点医药机构范围 。
补充:异地就医(未办理备案)
【扬州市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用药范围和使用须知 扬州职工医保门诊保障病种怎么报销】职工医保:对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含异地转诊就医)备案手续在市域以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15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医疗救助报销比例不再区分人员类别(在职或退休)和医疗机构等级,报销比例统一为70%其住院医疗费用按上述比例报销后,不再享受职工大病补充保险待遇,且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不纳入当期医保年度职工大病补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范围 。住院起付标准按次、不累加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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