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武进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 三 )


六、经费保障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按规定在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符合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的,在失业保险基金或扩大支出试点中支出 。
七、其他
本办法所称的小微企业按工信部公布的标准进行认定 。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前发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规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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