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衡山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权益告知书( 二 )


五、普通门诊和“两病”门诊用药保障
●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费用按70%报销 , 全年每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20元 , 设单日最高限额 , 定点的村、社区卫生室40元/天 , 乡镇卫生院80元/天 。
●“两病”门诊:“两病”患者就诊机构为乡镇卫生院 , “两病”用药范围内费用按70%比列报销 , 高血压患者用药最高支付限额360元/年、糖尿病患者用药最高支付限额600元/年 , “两病”同患者用药最高支付限额960元/年 , 均设季度最高支付限额 , 分别为90元/季、150元/季、240元/季 。“两病”患者可同时享受普通门诊待遇(“两病”用药除外) 。
六、大病保险待遇
患者年度内住院 , 在基本医疗报销后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负部分超过15000元起付线的 , 按分段比例累计补偿 。3万元以内(含3万元)、3万元-8万元以内(含8万元)、8万元-15万元以内(含15万元)、15万元以上分别按60%、65%、75%、85%的比例报销 。年度大病保险封顶线为30万元 。
七、特药待遇
凡符合城乡居民特殊药品补偿标准的药品 , 按程序申请 , 通过审批后即可享受待遇 。特殊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 , 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 , 参保患者发生符合规定的特殊药品费用 , 按照医保支付标准的60%报销 。
八、特门待遇
●特殊门诊待病种:1.恶性肿瘤(康复治疗 , 放疗、化疗 , 内分泌治疗);2.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3.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治疗);4.肝脏、肾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5.高血压病Ⅲ期(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6.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病变之一);7.冠心病(冠脉支架术后);8.脑血管意外(包括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康复治疗;9.血友病;10.精神分裂症;11.肺结核;12.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脑及血液系统并发症之一);13.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14.肝硬化(失代偿期);15.苯丙酮尿症(PKU 限0-14岁);16.帕金森氏病;17.肺心病(出现右心衰者);18.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Ⅲ级);19.哮喘或喘息性支气管炎;20.类风湿性关节炎;21.慢性活动性肝炎;22.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23.多发性硬化症;24.重症肌无力;25.肝豆状核变性;26.多发性骨髓瘤;27.系统性硬化病;28.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29.垂体瘤;30.克隆病;31.癫痫;32.慢性心力衰竭;33.阿尔茨海默病(老年痴呆);34.泛发型银屑病;35.慢性丙型肝炎;36.儿童脑瘫康复治疗(1-7岁);37.肺动脉高压;38.地中海贫血;39.慢性阻塞性肺疾病;40.晚期血吸虫病(非工伤);41.尘肺病(非工伤);42.普瑞德威利综合症(小胖威利症);43.肾病综合症 。
●特殊门诊待遇标准:除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治疗)、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按可报费用限额的80%补偿外 , 其他病种按可报费用限额的70%补偿 , 补偿封顶线按病种分别确定 。
九、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转诊)办理流程
只要按“先备案、选定点、持卡就医”这三步 , 即可办理直接结算 。●直接在手机下载智慧人社APP上办理;●直接电话备案:0734-5811346●办理时限:入院前或住院三个工作日内 。
十、业务咨询
参保咨询:0734-5888051;特殊病种门诊:0734-5888056;异地结算0734-5809509;投诉举报电话:0734-5823230;税务局参保咨询电话:0734-5912333 。
特别提示: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和医疗救助政策非一成不变 , 如有政策调整 , 我县将按照新的政策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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