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关于调整秀山县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二 )


3.龙池镇(1个):龙潭坝路11号附10号
4.龙凤坝镇(1个):两河村溜沙湾组廖家寨
5.清溪场街道(1个):永进居委会大井坎102号
(二)管控措施
1.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 。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 。所有出入人员要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 。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室内通风等措施 。
2.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
3.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
4.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
5.每日开展健康监测 。
6.在实施管控后前3天连续开展3次全员核酸检测,后续检测频次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除管控前24小时内,应完成一次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 。
7.做好心理疏导、生活物资保障,落实好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医疗等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
四、低风险区
(一)划定范围
秀山县除中、高风险区及临时管控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
(二)管控措施
1.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 。加强社会面管控,有序恢复人员流动,低风险区内人员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区 。倡导科学佩戴口罩,防止人员聚集 。
2.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公共交通有序恢复运营,商超、餐饮等服务企业有序恢复正常经营,公共场所有序开放 。区域内暂停线下大型活动、会议、聚餐等聚集性活动 。公众娱乐休闲场所(KTV、网吧、酒吧、洗浴中心等)、人员聚集经营性场所(健身房、体育馆、培训、中介机构以及夜市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电影院等)等密闭经营场所继续暂停营业 。
3.持72小时3次(每天1次,间隔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和主管单位(文旅、商务、住建部门、所属镇街)出具的《离秀人员通行卡》、个人承诺书,向目的地社区报备后离秀 。
调整不等于放松管理,请广大市民群众继续落实疫情防控个人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落实防控措施,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进行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秀山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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