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新生儿国(境)外出生随父母户口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 居民身份证;
3. 结婚证;
4.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译本;
5. 未取得外国国籍的声明、父母及新生儿末次入境所持中国护照或旅行证 。
【淄博新生儿国】淄博户籍业务办事便民服务:
1. 建立容缺机制,群众办理户籍业务时,对于主项不缺、符合办理条件的,实行边办边补 。
2. 户口迁移过程中,一律不要求群众提供户籍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未落户证明 。市内居民整户迁移过程中,凡《居民户口薄》能够直接体现亲属关系,通过个人承诺或声明可以认定的,按原户口簿体现的亲属关系进行登记,替代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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