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

泰安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
1、甲类病种一个医疗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超过800元以上部分,根据缴费档次,按相应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支付,按照一档标准缴费的,补助限额为30000元,按照二档标准缴费的,补助限额为40000元 。
2、取消尿毒症肾透析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 。
3、乙类病种一个医疗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超过相应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根据缴费档次,按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支付,统筹基金补助限额为每人每年3000元(高血压病Ⅲ期2000元),患两种以上门诊慢性病的最高补助限额4000元 。
【泰安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
4、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6种严重精神障碍不设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10000元,按照一档标准缴费的在二级及以下医保协议管理医疗机构治疗,报销比例为70%、在三级医保协议管理医疗机构治疗,报销比例为55%;按照二档标准缴费的在二级及以下医保协议管理医疗机构治疗,报销比例为75%、在三级医保协议管理医疗机构治疗,报销比例为65% 。
>>点击查看:2021泰安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病种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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