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乌鲁木齐家庭腹膜透析项目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将“家庭腹膜透析自我治疗(门诊)”项目内涵修订为:对院外自行开展透析换液治疗的患者进行居家探访随访 , 包括评估临床状况、生存质量、营养及心理状态 , 评估出口处及隧道、导管相关并发症 , 评估腹膜炎危险因素 , 调整透析处方和药物 。
二、将家庭腹膜透析自我治疗及相关诊疗、耗材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临时纳入支付范围的项目:家庭腹膜透析治疗指导(住院) , 编码003110000410000-311000043;家庭腹膜透析自我治疗(门诊) , 编码003110000410000-311000044;家庭巡诊001303000010000-130300001 。
临时纳入支付范围的家庭腹膜透析自我治疗耗材:碘伏小帽(碘液微型盖)、管路 。
三、家庭腹膜透析自我治疗及相关诊疗、耗材、药品医保支付管理
(一)家庭巡诊、家庭腹膜透析自我治疗(门诊)、家庭腹膜透析治疗指导(住院)实行按部分支付诊疗项目管理 。收费价格按照《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规范(2017版)》规定执行 。家庭腹膜透析治疗指导(住院)限首次置管 。家庭腹膜透析自我治疗(门诊)以每月为1疗程 。
(二)药品按《目录》规定管理 。参保患者使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内的透析液 , 按《药品目录》规定支付 。
(三)耗材按全额支付耗材管理 。家庭腹膜透析自我治疗(门诊)使用的碘伏小帽(碘液微型盖)、管路按全额支付耗材管理 。
【疫情防控期间乌鲁木齐家庭腹膜透析项目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四、家庭腹膜透析自我治疗及相关诊疗、耗材结算服务
(一)按慢病管理 , 按月结算 。家庭腹膜透析自我治疗及相关诊疗、耗材纳入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肾透析)慢病病种管理 。家庭腹膜透析自我治疗(门诊)、家庭腹膜透析治疗指导(住院)、家庭巡诊、透析液、碘伏小帽(碘液微型盖)、管路费用由医疗保障部门按月统一支付给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 , 家庭腹膜透析自我治疗及相关诊疗、耗材费用暂不纳入2022年医疗机构定额管理 。
(二)医保结算管理 。接诊医疗机构可通过医保移动支付、无卡结算方式(见附件)完成医疗费用结算 。参保患者结清应由个人负担费用 , 接诊医疗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按医保服务协议结算医保基金支付费用 。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 。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 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服务 , 方便尿毒症参保患者腹膜透析 , 减轻腹膜透析患者的经济负担 。
(二)强化信息支持 。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按要求及时做好信息变更维护 , 做好医保移动结算信息技术支持 。
(三)加强推动落实 。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立即将文件精神传达到定点医疗机构 , 迅速对接医疗机构做好政策解读、医保结算和信息系统对接 , 并做好与医疗机构结算工作 。
(四)加强定点管理 。接诊医疗机构要规范诊疗行为 , 不得出现过度治疗、治疗不足等违规行为 , 确保所提供医疗服务的质量 。接诊定点医疗机构向参保患者收取费用前要遵循自愿原则 , 主动向参保患者履行告知义务 , 充分保障参保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
(五)做好宣传总结 。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 , 让参保患者尽快知晓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好政策 。如遇重大问题、紧急情况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应对 , 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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