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时四刻( 二 )


现时每昼夜为二十四小时,在古时则为十二个时辰 。当年西方机械钟表传入中国,人们将中西时点,分别称为“大时”和“小时” 。随着钟表的普及,人们将“大时”忘淡,而“小时”沿用至今 。
古时的时(大时)不以一二三四来算,而用子丑寅卯作标,又分别用鼠牛虎兔等动物作代,以为易记 。具体划分如下:子(鼠)时是十一到一点,以十二点为正点;丑(牛)时是一点到三点,以两点为正点;寅(虎)时是三点到五点,以四点为正点;卯(兔)时是五点到七点,以六点为正点;辰(龙)时是七点到九点,以八点为正点;巳(蛇)时是九点到十一点,以十点为正点;午(马)时是十一点到一点,以十二点为正点;未(羊)时是一点到三点,以两点为正点;申(猴)时是三点到五点,以四点为正点;酉(鸡)时是五点到七点,以六点为正点;戌(狗)时是七点到九点,以八点为正点;亥(猪)时是九点到十一点,以十点为正点 。
古人说时间,白天与黑夜各不相同,白天说“钟”,黑夜说“更”或“鼓” 。又有“晨钟暮鼓”之说,古时城镇多设钟鼓楼,晨起(辰时,今之七点)撞钟报时,所以白天说“几点钟”;暮起(酉时,今之十九点)鼓报时,故夜晚又说是几鼓天 。夜晚说时间又有用“更”的,这是由于巡夜人,边巡行边打击梆子,以点数报时 。全夜分五个更,第三更是子时,所以又有“三更半夜”之说 。
时以下的计量单位为“刻”,一个时辰分作八刻,每刻等于现时的十五分钟 。旧小说有“午时三刻开斩”之说,意即,在午时三刻钟(差十五分钟到正午)时开刀问斩,此时阳气最盛,阴气即时消散,此罪大恶极之犯,应该“连鬼都不得做”,以示严惩 。
刻以下为“字”,关于“字”,广东广西的粤语地区至今仍然使用,如“下午三点十个字”,其意即“十五点五十分” 。据语言学家分析,粤语中所保留的“古汉语”特别多,究其原因,盖因古中原汉人流落岭南,与中原人久离,其语言没有与留在中原的人“与时俱进” 。“字”以下的分法不详,据《隋书律历志》载,秒为古时间单位,秒以下为“忽”;如何换算,书上没说清楚,只说:“‘秒’如芒这样细;‘忽’如最细的蜘蛛丝” 。
古时计时工具有两种,一是“日晷”,二是“漏” 。日晷是以太阳影子移动,对应于晷面上的刻度来计时 。日晷不用说了,大家应该在北京故宫里和观象台上见过 。漏是以滴水为计时,是由四只盛水的铜壶组合,从上而下互相迭放 。上三只底下有小孔,最下一只竖放一个箭形浮标,随滴水而水面升高,壶身上有刻度,以为计时 。原一昼夜分100刻,因不能与十二个时辰整除,又先后改为96,108,120刻,到清代正式定为96刻;就这样,一个时辰等于八刻 。一刻又分成三分,一昼夜共有二十四分,与二十四个节气相对 。注意,这分不是现时的分钟,而是“字”,在两刻之间,用两个奇怪符号来刻,所以叫做“字” 。字以下又用细如麦芒的线条来划分,叫做“秒”;秒字由“禾”与“少”合成,禾指麦禾,少指细小的芒 。秒以下无法划,只能说“细如蜘蛛丝”来说明,叫做“忽”;如“忽然”一词,忽指极短时间,然指变,合用意即,在极短时间内有了转变 。
秦12段记时:即十二地支: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子、丑午时指从现时的十一点到十三点,一个时辰分作八刻,从十一点起计,每十五分钟一个刻,十一点正为午起,十一点十五分为午时一刻,四十五分为午时三刻,十二点正为正午(午时四刻一般不这样说),到八刻为下一个时辰之始 。阴阳家说的阳气最盛,与现代天文学的说法不同,并非是正午最盛,而是在午时三刻 。古代行斩刑,也有分时辰开斩的,亦即是斩刑有轻重 。一般斩刑是正午开刀,让其有鬼做;重犯或十恶不赦之犯,必选午时三刻开刀,不让其做鬼 。皇城的午门阳气也最盛,不计时间,所以皇帝令推出午门斩首者,也无鬼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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